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个人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发布时间:2018-02-28浏览:91

各位老师:
    为有序开展本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报(以下简称12万申报)工作,提升本市个人所得税征管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的通知》(税总所便函〔2017〕6号)等的有关规定,年个人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需主动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现就我校2017年年个人所得12万元以上的相关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均应办理纳税申报。
(二)、申报时间
    自行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前。
(三)、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在“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通过 “上海税务”微信、“上海发布”的市政大厅、“支付宝”的城市服务、下载“市民云”APP申报,也可采取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1、网上电子申报(最优方式推荐):详细操作见附件。
    2、邮寄申报: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应在信封上注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字样(地址:普陀区同普路602号;收件人:普陀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3、自行申报:纳税人可到普陀区税务局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地址:普陀区同普路60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靠近丹巴路)。
    其中邮寄申报及自行申报的老师需要提供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纳税人可以通过上海财税网站免费下载《申报表》;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主要有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华侨和外籍人员的护照、港澳台同胞的回乡证、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身份证件等。详情及申报表下载可查阅以下网址:http://www.tax.sh.gov.cn/pub/bsfw/bszn/bszn/nssb/201611/t20161116_428314.html
    根据税务局要求,除特殊情况外,均要求纳税人自行通过网上电子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工作。
(四)、个人信息查询
    需要查询2017年个人纳税情况的教师,请在公共数据库中:“个人信息—我的财务—2017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中查询。
    注意:公共数据库个人信息的数据仅为教师在我校取得的收入及所得税缴纳情况,不包含校外其他收入。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若在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收入,需由个人自行去税务局进行合并计税申报,望知悉。
    如果教师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登录上海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tax.sh.gov.cn)、或拨打12366咨询电话、或直接到普陀区税务局服务厅索取相关材料。其他相关事宜如需咨询财务处,联系方式:中北校区财务处209室,电话:62233384-0-342(廖老师)或62233384-0-344(华老师)。


    特此通知。
    谢谢配合。


华东师范大学  财务处
2018年2月27日


    注:华东师范大学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为 12100000425006133D


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电子申报操作方法:
申报路径
    为了方便您办税,今年共有以下五种网上申报路径,除第一种是电脑端之外,其余四种都是手机端操作:
1、个人网厅(PC端)
登录“上海税务”网站(http://www.tax.sh.gov.cn),点击“我要办税”,进入“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即可进行申报。

2、 “上海税务”微信
进入“上海税务”微信,点击“涉税查询”—“个人办税”,直接进入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3、 “上海发布”的市政大厅
进入“上海发布”微信,点击“市政大厅”—“个税查询”,直接进入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4、 “市民云”APP
在手机应用平台中搜索“市民云”APP,下载后点击“12万申报”直接进入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5、 “支付宝”的城市服务
打开支付宝,进入“城市服务”—“地税服务”,点击“办税大厅”,直接进入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注意:只有“支付宝实名认证用户”才能正常打开。

操作指南
    了解了以上5种申报路径,那么具体操作是怎么样的呢?请继续往下看:
新用户注册
    对于尚未完成个人网厅注册的纳税人,须先进行用户注册后方可进行12万申报操作,目前新用户注册方式有6种:
1、拥有银联卡的用户,可以点击“上海市个人可信身份多源认证注册”,再选择“银行卡实名认证”进行注册。
2、已有上海市民云的用户,可以点击“上海市民云认证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3、已实名注册支付宝的用户,可以点击“支付宝实名认证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4、支付宝移动APP用户,可以通过“芝麻信用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方式进行注册。
5、实名手机用户,可以点击“上海市个人可信身份多源认证注册”,再选择“手机实名认证”进行注册。
6、已申请到注册码的用户,可以点击“已获取注册码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电脑端申报
1、已注册用户登录系统
选择“申报管理”模块下的【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进入12万申报主页面。

2、表头信息填写。
税款所属期默认上一年度,不可修改。点击【确定】按钮后,校验是否重复申报。通过校验后,申报明细信息解锁。

3、申报明细信息填写。
依次点击“个人基本信息”、“单位及税务机关信息”、“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及承包承租所得”、“其他各项所得”字段,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合计栏为系统自动计算产生,无需填写。

  小贴士一:若填写工资薪金所得,任职受雇单位信息必录(华东师范大学纳税人识别号为12100000425006133D);若填写生产经营所得,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必录。
    小贴士二:税务部门已为大家贴心预填了部分已申报数据,确认数据无误后即可进入下一步骤。

4、点击【提交】,跳转到申报提交成功提示信息页面。


手机端申报
  采用手机申报的纳税人,选择任意一种申报路径,登录注册后的操作都是一样的:
1、点击申报管理。

2、点击“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3、点击“个人基础信息”,个人身份证件信息,姓名,国籍显示为只读。录入必填项后,点击【保存】。

4、点击“单位及税务机关信息”,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

  小贴士: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可点击右侧放大镜图标,进行企业信息查询。企业名称和所属行业会自动填写。

5、如有工资薪金收入,点击“工资薪金所得”,录入所得数点击【保存】。

小贴士:税务部门已为大家贴心预填了部分已申报数据,确认数据无误后即可进入下一步骤。

6、如有生产经营收入、承包承租收入和其他收入,填写所得数额后点击【保存】。
填完申报收入后,点击“提交申报”。页面跳转到申报确认页。

7、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申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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