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发布时间:2021-07-08浏览:392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沪财会﹝2021﹞14)的有关规定和上海市教委关于《2021年教委系统网络培训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培训前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采集(上海财政网),我校会计人员请确保所属财政局为上海市财政局,否则将影响后续培训报名和培训后的数据登记。

      二、培训方式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要求,2021年上海市教育系统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用网络学习形式,并实行在线测试。

      请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登录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站(https://shanghai.dongao.com/),输入“证件号、姓名、验证码”,购买课程后,即可在线学习。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自2021年5月6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因故未在本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可在次年补学。

      四、咨询电话

      1、东奥会计在线:4006275566

      2、财务处:22302217/22302254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尚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请至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办理,信息登记完成一周后方能报名参加培训。

      2、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可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此次继续教育记录。

      3、其他规定请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执行。

 

财务处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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