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发布时间:2020-04-02浏览:1314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31日至630日,纳税人需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受疫情影响,202033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为本市纳税人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https://etax.chinatax.gov.cn)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个人综合所得是指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简单来说,就是在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本次汇算清缴涉及2019年度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

如对政策有疑问或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各院系财务秘书,或咨询财务处廖老师(xhliao@admin.ecnu.edu.cn)、华老师(zqhua@admin.ecnu.edu.cn),也可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

财务处

202041

附:使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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