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 号)、《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 号)文件精神,为实现财政票据无纸化目标,学校财务处已请软件公司完成了“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票开票(以下简称“电子票据”)系统的开发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9年7月5日起,学校率先对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教育博士试点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学费、住宿费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学生可登录财务处网上缴费平台,选择已经付费的记录,填写相关信息后,申请开具电子票据。财务处将通过手机短信和邮件方式发送电子票据信息。具体请见《关于获取和查看电子票据的操作指南》。
如有问题,欢迎拨打财务处咨询电话:021-62233384转6,联系人:吴老师、刘老师。
华东师范大学财务处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