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财务处关于2019年年终一次性发放申报及酬金申报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发布时间:2019-01-15浏览:4281

学校各单位:

财务处关于2019年年终一次性发放申报和2019年酬金申报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

2019年年终一次性发放申报和1月份酬金申报时间为2019116日至2019125日。

2019126日起,年终一次性发放申报和酬金申报通道将关闭,2月份的酬金申报通道将在2019211日开放。

2、申报范围

2019年年终一次性发放的申报人员范围只限于学校在职人员、人事处备案人员、博士后、专职科研人员及人事代理。校外人员无论申报金额多少,按劳务报酬所得扣税。

其他申报要求与日常申报相同。

3、申报方法

2019116日至2019125日间,各申报人员在财务资源管理系统的酬金申报中,选择有“年终”字样开头的酬金性质。

其他申报流程与日常申报相同。

★友情提示:已预约的酬金申报单,请项目负责人在125日之前及时审核。

4、发放方式和时间

日常酬金申报将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采取实时发放形式,适用税率请见表1)。

年终一次性发放将按照年终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遵守国家税法的前提下,财务处对年终一次性发放进行税收优化。(不采取实时发放形式,将在131日前统一发放到账,适用税率请见表2)。

★友情提示:本发放方式不适用与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

5、注意事项

各单位还需考虑年终发放的因素有:20181229日学校已发放的基本工资调资补发、20181230日学校已发放的岗位津贴年终奖励、第十三月工资、科研奖励、辅导员津贴等。

6、联系电话

62233384-0-371 吕老师

62233384-0-373 顾老师  

62233384-0-342 廖老师(税务)

  

特此通知。

  

2019115


附件

表1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2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含税年终一次性奖金金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赋税盲区(元)

0-36000(含)

3%

0

36000-144000(含)

10%

210

36000.01-38566.67(含)

144000-300000(含)

20%

1410

144000.01-160500(含)

300000-420000(含)

25%

2660

300000.01-318333.33(含)

420000-660000(含)

30%

4410

420000.01-447500(含)

660000-960000(含)

35%

7160

660000.01-706538.46(含)

960000以上

45%

15160

960000.01-1120000(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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