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财务处关于毕业生领取派遣费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发布时间:2018-05-28浏览:3371

各院部(系所)、有关毕业生:

    为做好2018年毕业生派遣工作,根据我校学生工作部有关安排,财务处将通过银行卡发放形式对派往外地的毕业生进行派遣补助发放,现通知如下:

    1.发放时间

    620——622日(具体日期视我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提供名单及银行排期而定)

    2.发放对象

 符合派遣费领取条件,并经过我校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具体条件可咨询我校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3.发放方式

 本次派遣费发放将通过网银发放方式,届时财务处将不再设置现金发放专窗。财务处在收到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所提供的名单后,会在指定日期内,将相应款项通过工商银行全部打入学生与学校关联的工商银行卡内。对于网银发放未成功学生,请持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派遣费领取单,至中北或闵行校区财务处现场领取。

  

 注1.为保证学校发放各类费用的渠道畅通,如需注销与学校关联的工商银行卡的毕业生,请在确保派遣费及其他各类退费领取完毕后再行销户。

2.后续签约的同学,财务处将在9月初根据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要求,另行安排发放。

  

  财务处联系电话:22302281吴老师

  

  

华东师范大学财务处

201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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