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2021年9月18日上午,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科教和文化司举办了《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视频培训会。财务处、科技处和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组织学校科研管理人员、财务秘书、科研秘书及部分科研人员,在中北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集中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由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长黄家玉讲解。黄家玉从《若干意见》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新老规定对比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财务处将继续与科研部门协同,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放宽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的自主使用权,切实增强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与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