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深财务人员对院系经费管理办法的认识,2019年4月17日下午,财务处组织学习《院系经费管理办法(2017版)》。财务处全体人员、院系财务秘书和部门财务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学习,财务处鲁玲作《院系经费管理办法》专题解读报告,会议由财务处副处长陆智萍主持。
会上,财务处副处长曹芳详述了公房有偿使用费用缴纳的相关工作,并指出具体房产资源使用费的缴纳工作由院系财务秘书协助完成。
随后,鲁玲详细解读了《华东师范大学院系经费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鲁玲指出此次对院系经费管理办法的再次解读,目的是加深财务同志对院系经费管理办法的认识,加强院系经费统筹管理,明确院系经费账户使用与管理,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鲁玲对院系经费的五大类账户进行了详细解读,即:基本运行经费、学科专项经费、发展基金、统筹基金和其他经费,重点说明了每一类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经费来源,并就五大类经费是否可跨年度使用、是否可开支人员费、使用范围的大小等方面做了比较和总结。最后,鲁玲强调院系经费管理办法虽然给予了各个院系更多的自主权,但也明确规定了院系经费支出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支出实行审批制和责任制,院系年度经费预结算情况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此次学习,使财务人员对院系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有助于使财务人员更加重视院系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