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7日上午,第四轮院系财务秘书第五场培训在财务处一楼会议室进行。本场培训由财务处专项经费办公室高静老师主讲,培训内容为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解读。
高静首先对科研经费政策改革的背景进行了简要介绍,她表示,根据中办发〔2016〕50号文中提出的“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中央各部门均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对科研经费使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调整,例如,劳务费预算不再设比例限制,由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据实编制;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两年内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两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等。随后,她对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了其中容易理解错误或发生变化的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各级文件精神,我校对校内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高静对其中容易出现疑问的部分给予了详细说明,并结合实际工作中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地解读。最后,高静现场演示了科研管理系统的操作办法,从而帮助财务秘书对科研管理系统形成直观认识,有助于财务秘书更好地帮助院系科研人员开展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