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年终一次性发放和税收筹划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发布时间:2023-01-16浏览:10

申报及发放时间

  • 2023年年终申报通道开放时间为20231148时至31524时。

  • 对涉及年终一次性发放的酬金,请申报人员在财务资源管理系统的酬金申报中,选择有“年终”字样开头的酬金性质。

  • 20231148时至11624期间申报且项目负责人审批通过的年终发放及日常酬金都将在1月底前发放。11624时之后申报及项目负责人审批通过的各类申报将于2月发放。

  • 与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校内人员(即人事代理人员)年终一次性发放申报时间仅为2023318时至31524时。

税收筹划范围及方式

  • 2023年年终一次性发放税收筹划的人员范围只限于学校在职人员、博士后、专职科研人员(不含人事代理人员)。

  • 我们将先暂按年终奖计税方式预扣个人所得税,并按月进行发放(年终申报不采取实时发放形式),待3月底再统一进行税收筹划处理。届时,将对20231-3月之间已经按年终奖计税方式预扣的个人所得税重新计算,并进行税收筹划调整。

开放年终奖上界设置板块

  • 今年将继续在财务资源管理系统中开通“年终奖上界设置”板块

  • 凡是自愿选择年终奖筹划发放金额的老师,在预估2023年校内外收入后,请务必于2023315前登录财务资源管理系统,在“预约报销->年终奖上界设置”中选择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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